| 「捨不得」和「不忍心」 有時候,「捨不得」和「不忍心」,是最殘忍的. 當對方愛的死心踏地,自己卻沒有辦法同等回應,有時會因為感念對方的「恩情」,而選擇繼續下去.不忍心傷害對方,因為心軟,這樣的決定,時間久了,也將會有許多不同的結局.
開開心心地向朋友介紹自己的另一半,如果是上面所說的情況,旁觀者都能知道,都能感受,自己所謂的「另一半」,願不願意接受這樣的「稱呼」了.無關時間長短,當事者,永遠不清楚. 或許,一直要自己相信,對方是愛著自己的. 對方或許做了許多,也讓自己感動的事情.但「感動」和「愛」畢竟是兩碼子事,因為「虧欠」,而用這樣的方式「補償」,犧牲的,只是兩個人真正的幸福罷了. 「虧欠」和「補償」,不是愛的元素. 勉強沒有好結果,「苟延殘喘」更沒有意義.或許用詞重了些,只是希望,能夠真正面對自己,面對和你一起的那個人. 「獲得」很難,但我相信,「放手」一樣不簡單.沒有人願意在愛情裡傷害對方,但慢性病症,有時更加可怕.累積下來的結果,當病入膏肓,會更加遺憾. 該捨得就捨得,別再不忍心了. |